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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语文教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0
 

专业代码:050101

学科门类:文学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一、培养目标

本方案培养具有卓越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素质高,具有突出的创新精神和较强的语文教学实践能力,能适应地方基础教育、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认识科学与社会的关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求实,为民族复兴而努力工作。

2.掌握从事语文教学工作所需要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系统掌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基本的实验方法和科研方法,具备从事语文教学工作的能力。

3.了解与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关的各交叉学科的知识,具有适应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4.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与文字表达能力。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等语言运用能力,具备国际化视野。

6.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进行文字、表格及图像处理;能够熟练运用专业软件解决本专业领域的问题;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获取各种信息。

7.具有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广泛的知识或兴趣,具备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8.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能够履行建设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9.师范生应准确理解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三、课程设置结构体系

课程结构分为理论教学和综合性实践教学两部分:理论教学类包括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教育课(专业方向基础课、教育理论及应用课、语文教育课)三个教学平台。综合性实践教学类包括入学教育、军训及军事理论教育、社会实践、教育见习、教育实习、课外素质拓展、创新与创业实践、专业技能训练与测试、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展演)等。

四、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类包括入学教育与军训,劳动教育,社会实践,专业技能训练,学术与创新实践,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实践教学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教师或校外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中小学语文高级教师担任导师,校内导师负责语文学科技能训练、学术与创新实践,校外导师负责教学技能训练以及专业见习、实习,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每级不得超过5人。具体安排如下:

1.入学教育

入学教育对培养学生的团体意识、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具有重要作用,入学教育1周,安排在第一学期入学后进行。

2.军训及军事理论教育

军训及军事理论教育2周,安排在第一学年暑假进行。

3.教育实习、见习

专业实习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锻炼和提高从事专业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专业实习分为分散实习和集中实习,分散实习(教育见习)原则上每周一次,主要是跟随校外导师听课学习。集中实习18周,分别安排在第五学期和第七学期进行,其中第五学期6周,第七学期12周,实习单位为校外导师所在学校。

4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等活动是促进学生素质获得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社会实践3周,在寒、暑假中进行。

5创新与创业实践

为加强创新精神的培养,学生应该积极参与导师的教研课题研究,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在校学习期间,要求至少达到以下一项目标方能获得该项学分:公开发表教研论文1篇,公开出版文学作品1部,公开发表文学作品3篇,参加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省级以上表彰1项,参加大学生专业竞赛活动获得省级以上表彰1项。

6.课外素质拓展

课外素质拓展项目包括音乐技能、体育技能、美术技能、职业礼仪、语言表达与演讲艺术等,学生经测试合格取得学分。

7.专业技能训练与课外素质拓展

专业技能训练包括语文学科技能训练和教学技能训练,安排在课外进行。语文学科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口头表达、规范汉字书写、课件制作、艺体特长;教学技能训练内容包括课堂教学组织、教材分析、教学设计。专业技能训练不组织专项考核,学分的获得以参加校级以上相关竞赛获奖证书或演出、展出证明为主要依据。

8.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要求结合导师课题、立足地方基础教育发展选题,写作按专业毕业论文指导规范执行,安排在第七、八学期进行。第八学期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4周。

五、学制、学时与学分

1.学制:4年,其中卓越语文教师培养3年。

2.学时与学分:理论教学2700学时,142学分,实践教学23学分,合计165学分。

六、毕业条件、学位授予与学位课程

1.毕业条件: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分要求,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规定要求方能毕业。

2.学位授予:取得毕业资格且达到学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3.学位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外国文学、语文活动与课程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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