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30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人文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和学生工作。
2.负责人文学院教师及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和党员的管理工作。
3.按照人文学院办学思路,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人文学院的凝聚力。
4.传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安排总支的工作,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交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
5.指导人文学院工会、团总支的工作,协调本院党、政、工、团等各种关系,发挥好各级组织的职能。
6.负责监督和指导学生的学风建设工作、学生综合量化工作、学生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工作。
7.负责联系学生科、对外汉语专业和文秘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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