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组及考察对象
为严肃认真做好科级干部考察工作,根据《人文学院科级干部选聘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根据人文学院全体教职工会议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情况,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考察对象,人文学院党总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平时表现、年度考核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防止简单以推荐票取人,并公布考察预告。由学院党总支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成员及考察对象如下:
组长:张冠德
成员:刘桃良、李霞、马映琼、吴曼莉
1.考察职位:人文学院办公室主任
考察对象:李明慧
2.考察职位:人文学院中文系主任
考察对象:唐永泽
3.考察职位:人文学院历史系主任
考察对象:刘黎
4.考察职位:人文学院传媒系主任
考察对象:杨锐玲
5.考察职位:人文学院团总支书记
考察对象:宋南争
6.考察职位:人文学院中文系副主任
考察对象:陈伟
二、考察时间
2019年3月29日至4月4日
三、考察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客观公正原则
3.注重实绩原则
四、考察内容和范围
1.考查内容
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工作业绩;现实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等。
2.考察范围
人文学院全体教职工。
五、考察方式
1.对拟确定岗位选聘人选实行等额考察。
2.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范围一般为:学院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党总支委员、教职工代表,总人数应不少于学院教职工人数的50%),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3.审核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查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取消考察资格)。
4.听取学校纪委意见。
5.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
六、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等,提交人文学院科级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人文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